各學院🎪、書院🍂:
依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就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範圍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對象🦷:
(1)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製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全日製研究生。
註:往年已經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無須重新提交申請。如修改認定等級,須重新提交申請。
(2)中央下發重點保障人群名單中所列學生。
2.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對象🈴:
通過全國統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製本科生🧏♀️🏗。(含預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
二🧍♂️、各單位工作程序
1.成立兩級認定組織
各單位須成立兩級認定組織,一是認定工作組,負責本單位認定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並確保各項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成員包括班主任代表、輔導員代表等相關人員🪱。二是認定評議小組,在年級、專業或班級內成立均可,在本單位認定工作組的領導下開展民主評議工作👫,成員包括班主任🚴♀️、輔導員、學生代表等。
2.組織宣傳和教育工作
各單位需在單位範圍內發布通知,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告知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尤其是要告知附件5所列學生。
各單位要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要求學生如實提供家庭經濟情況,並及時告知家庭經濟變化情況Ⓜ️。如發現有惡意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一經核實,學校要及時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和已獲得的相關資助,並追回資助資金。
3.組織學生個人申請
學生須線上申請並在線打印表申請表(操作參見附件1)⇨,紙質版簽字後連同有效證明材料一並交給輔導員👨🏿🍼。
4.組織基層民主評議
認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開展民主評議,在申請表“基層民主評議”一欄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輔導員審核簽字並同步在線提交審核結果(操作參見附件2)🪣。
認定評議小組要核實名單,確保附件5所列學生均提交了申請🙅🏼,確保往年已通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也在民主評議範圍內,如有未申請認定或者未申請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的情況,務必了解原因👆🏼,並在申請表“基層民主評議”一欄中備註。
認定評議小組開展民主評議時,要綜合考慮學生日常消費情況以及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可參考附件3),結合家訪、個別訪談、大數據分析💝、信函索證👱♀️、量化評估等方法獲取的信息。
5.組織審核公示並上報
認定工作組審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和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情況,公示3個工作日,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公示無異議後🥘👩🚒,請各單位2024年10月18日前在線完成院系審核工作(操作參見附件2)👉🏻。學生申請表和證明材料🎀,以及審核和公示文件9️⃣👇🏿,各單位自行存檔,以備查驗。
通過審核後,請各單位獎助聯系人與學生資助業務室聯系,復核無誤後打印匯總表簽字蓋章,送至中關村校區浴室小白樓204(良鄉校區可使用京工飛鴻)。務必確保名單中附件5所列學生,如有特殊情況請務必在匯總表中列明原因。
三🤳、學校審核程序
1.學生資助業務室在線復核
2.學校公示
意昂2平台網站“校內公示”一欄中公示家庭經濟困難等級和本科生國家助學金檔次,公示5個工作日🦸🏽♀️。
3.學校審批
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建立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及數據庫。
聯系人,華老師,電話:010-68914669。
附件💂♀️:1.學生版:線上申請說明(2024版)
2.單位版🦸🏼🧭:線上審核和信息匯總
3.關於印發《教育部與民政部等三部門共享數據名詞解釋》的通知
(教助意昂2〔2023〕36號)
學生服務意昂2
2024年9月20日